返回第三百零三章 纵横(第2/4页)  宋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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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易法和均输法都是扰民之法,是与民争利!均输法起源于汉代桑弘羊,虽说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足,然而法术不正。现在此论复兴,众口纷然,朝廷破坏规矩,唯利是嗜,害处说不完!”司马光义正词严的说道。

    “均输法将笼诸路杂货,渔夺商人毫末之利,实为不可取也!”曾公亮躬身说道。他是河北系官员的大佬,当然清楚均输法和市易法若是真的在河北两法并行那将会意味着什么,这个时候他不能不站出来说话,否则一旦通过,那对河北系官员是非常不利的。

    去年春天的时候,在淮、浙、江、湖六路,颁行均输法。条例司上疏,指出当时税收制度的流弊,大意说:“今天下财用窘急,官员拘于弊法,内外不相知,盈虚不相补。各路上供,岁有定额,丰年不敢多取,歉年不敢不足。三司、发运使按簿书征收,无所增损。遇到军国郊祀的大费,又遣使去刬刷,几乎没有余藏。各路藏匿财富不实说,又以‘支移’、‘折变’的名目加倍收税。朝廷需用的物品,多不按照产地和时令,富商大贾得以乘公私之急,从中擅轻重敛散的权,财政官员上下内外不相知,只是照帐本办事,因循守旧,不顾年岁的丰歉,产地的远近,结果是民间纳税加多,朝廷还是财用窘急,富商大贾却得以从中取利。”

    为此条例司提出地均输法。设发运使官,总管东南六路赋入,有权周知六路财赋情况。凡籴买、税敛、上供物品,都可“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发运使并有权了解京都库藏支存定数,需要供办的物品。可以“从便变易蓄买”,存储备用。说这样就会“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做到“国用可足,民财不匮”。神宗随即批准均输法,以薛向为发运使主管其事,朝廷给内藏钱五百万贯、米三百万石充用──当然这三百万石米是走常平仓的账目,而广惠仓的因为王静辉的缘故而被严格的保护起来了。

    均输法显然是从增加宋王朝地“国用”出发,改革也是很有限的,但它多少改变了因循的旧制,适当扩大了财政官员的权力。并且明显地侵犯了“富商大贾”轻重敛散的利益。均输法一出,一些朝官,从大商贾利益出发,纷起反对。反对派提出的均输的“害处”,主要都是对商贾不利。代表大商人说话的立场很鲜明,反对的理由却很薄弱。神宗当然不为所动,继续用薛向推行新法。

    现在司马光和曾公亮又老调重弹,皇帝赵顼的脸上自然不会好看,王静辉对此也是不屑一顾。均输法是好地办法。不过就是执行它的官员心太黑了些,主持此事的官员叫薛向,这和他的老搭挡薛向之仅有一字之差。但是其操守实在是让人无法恭维,王静辉没有费多少功夫,手上便掌握了一大堆这家伙贪赃枉法的证据,薛向地老家田产在最近的半年里面暴涨了三四倍,靠他的俸禄就是再过十年他也买不起。

    其实不仅是均输法,王安石所提出的各种新法如果能够在清廉官吏的运作下,成功地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即使失败波及的范围也不会太广,根本不可能会出现民怨沸腾地情况。唯一的解释便是执行新法的人有问题。突然他的心中倒是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想法──让执行新法的贪官去找河北那些黑心的土豪的麻烦,那该是一个怎样的场面?!

    “平心而论,新法是良法,可惜无得力之人,薛向小人!假以货钱,任其变易,纵有所入,其数额亦非常可疑!”赵忭不管王安石和司马光愿听不愿意听,他也没有王静辉这么多地顾忌──赵忭在朝中的地位非常玄妙,他一手促成了皇帝赵顼在前任英宗赵曙没有病故的情况下登基继位,这中间涉及到了另外一个政治传统。

    王静辉记得曾经在读宋朝历史的时候,在绍熙五年(1194)六月,枢密使赵汝愚逼宋光宗退位。此事史称“绍熙内禅”,事件的起因是宋光宗患精神病,无法处理朝政并长期不去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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