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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渔利的,多是地方胥吏、军中武将以及各种各样的投机商人。老百姓的身家元气,凋耗于无形之中。特别是那些“一线”稽征人员,巧取豪夺,未充公府,先饷私囊,最终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更大不平均,引致更深的矛盾。

    究乏原由,清朝“剥民饷兵”之举,实由“太平天国”而起。

    附二:张德坚《贼情汇纂》卷11中对太平军童子兵的描述

    (说明:这个清朝的官方记述中,详细从心理、行为方面分析了普通百姓家的少年儿童被太平军掳掠入军后的变化,从某个侧面展现了童子兵的悲惨遭遇以及战争对儿童带来的巨大伤害和摧残。)

    古人有胎教之说,及其成童也,有洒扫应对之仪,自有知识至冠婚,盖无日不秉父母师长之教也。童蒙气质未定,见闻所及,辄躬效之,故贤母择邻而居,父子至xìng,虑责善伤慈,故严父每易子而教;庶不致趋于不善,流为放辟,此固专指贤父兄及阀阅之家而言。若夫村童牧竖,岂可比论?然处熙之世,且居浑朴之乡,亦何致濡染恶习,亦不过作桑yīn种瓜之童孙,沧浪作歌之童子已耳!

    不意遭逢粤匪(太平军),掳胁良民,其视童子为至宝,每陷一城、过一乡,避匿不及,举富贵贫贱之家钝敏妍媸之童子,悉一网打尽。当(童子)被掳之时,父母如燔肝肺,痛哭牵护,徒被杀割,无计挽留。孤孀独子之fù伤痛自尽者有之,而被掳之童子遽受非常惊恐,如醉如痴,任贼抱抢而去,转茫然不知悲戚。

    大抵(童子中)聪俊者贼目认为义子,辄从其姓,群下以“公子”、“小大人”呼之;陋劣者散贼带为“老弟”。然贼中章程,非发长五六寸(发长可证实其入伍时间长短)仍不得役使老弟也。

    童子初掳入馆,尚具天真,惊魂少定,未有不系念父母,号泣求归者,贼乃大加楚dú,鞭挞之,若稍倔强必致身无完肤,更以血刀利剑华服美食互置其前,谓顺从则衣食而抚育之,否则杀却。试思剐诱兼施,童子何堪,(何)有不俯首乞怜、任所yù为者乎?即有器识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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